彩礼案件的主旨是:彩礼纠纷是民事案件,法律对返还彩礼有明确,满足条件可要求返还。遵循当地风俗习惯、照顾无过错方、公平原则是处理彩礼纠纷的原则。返还彩礼的数额根据过错程度、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共同生活期间长短也影响返还比例。彩礼纠纷案件需要考虑以上因素,以确保公正处理。
法律分析
一、彩礼案件法律关系有什么,是什么案件?
男方起诉女方要彩礼钱,是民事纠纷,确定的案由是婚约财产纠纷。这一类的案件全国所有的基层都有审理。如果存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彩礼纠纷案的处理:
1、解决彩礼纠纷需要以双方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的判断依据。
2、在结婚之前给彩礼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需要以夫妻离婚为前提,否则不予支持返还彩礼。
3、要求当地必须有在结婚之前给彩礼的习俗。
4、着重区分当事人在给付彩礼时候的主观意愿。
二、彩礼返还的原则有哪些?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对彩礼返还作出性规定,除依照法律上的规定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没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三、彩礼返还应返还多少?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彩礼纠纷的案子是民事案件,法律上对于返还彩礼有明确的,规定了三个条件,满足其中的任意一个条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除此之外,还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确认返回彩礼的金额,要体现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结语
彩礼纠纷案件是民事纠纷,确定的案由是婚约财产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存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在解决彩礼纠纷时,需要以双方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并遵循当地风俗习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和公平原则。返还彩礼的数额根据过错程度、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具体数额可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和情况而定。彩礼纠纷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法律对返还彩礼有明确的,同时还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确认返还彩礼的金额,体现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