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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置换与交换的区别

来源:乐模财经
第1种观点: 房屋产权交换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交换,按照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和交换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差价结算的行为。产权交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式反映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也就是说,异地或原地重建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交换后拥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无论是住宅还是非住宅,都可以采用产权交换的方式,但非公益性住宅的附属物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的,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所有权登记。【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不能进行互换的房屋有:1.房产权和使用权不清的房屋;2.、、司法、档案等部门和学校、军工企业等单位的房屋;3.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4.因城市建设需要,短期即将拆迁改造的房屋,未按规定赔偿的;5.未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的;6.私自转让或转借、转租的房屋以及其他违反房屋管理的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3种观点: 在现实生活中,有两种协议:产权调换和产权调换。表面上看,协议的内容都是产权交换,但协议形式不同,获得的保护程度也不同。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产权调换的方式订立,其中明确规定拆迁人应当以特定位置和用途的房屋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另行出售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先行取得补偿安置房的,应予支持。实际上,这个司法解释优先考虑的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与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冲突时,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项下的被拆迁人给予特殊保护。  正是由于司法解释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特殊效力,使得被拆迁人有权先于第三人取得约定的房屋,可以依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抗第三人,从而确保实体利益。如果忽略了这一点,那么本该是拆迁补偿安置的协议,就变成了《商品房置换协议》,其优先权就可能丧失。最终房子要拆,约定的房子拿不到,大吵大闹。  另外,国家对房屋拆迁的产权调换取得的房屋给予优惠,对商品房置换取得的房屋没有优惠,这也是关系到拆迁人利益的一个方面。

第1种观点: 在我国应在房主房产证下来后买卖产权置换房。产权置换房是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房主持有产权置换房满5年取得完整产权,方可买卖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实生活中有产权置换和产权调换两种协议,表面上看,协议的内容都是产权调换,但是协议形式不同,所获得的保障程度也是不同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用房的,应予支持。

第3种观点: 和普通的商品房交易都是一样的。产权置换如同产权交易,允许上市交易的房屋才能置换,也就表示能自由上市交易,没有时间。在房地产住宅用房二级市场交易中,通常有买卖过户和置换过户两种交易过户形式:1、买卖交易是最普通的交易行为,它是由买卖双方参与交易,买方以货币取得卖方的房屋所有权。2、置换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房屋买卖,其特殊性在于它可保证买卖行为的同时进行,也就是说房屋置换服务是买和卖的双向服务,一次置换成功,相当于两次交易。即卖掉您的原来住房,再买进一套您需求的住房,如同相互交换各位现有的房屋。一、二手房买卖详细流程是怎样的?1、买房查询信息实地看房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消息源,与卖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谈价格确定购房意向,同时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比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商定价格、确定成交意向并在卖方提供房屋相应合法证件后,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值得一提的是,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协商沟通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如果买方需要贷款购房,在买卖双方达成意向后,由贷款银行指定评估公司对双方将要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确认贷款额度,在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需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会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所有证后,要在银行的陪同下办理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贷款。4、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5、交纳相关税费二手房税费的构成相对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康居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与其他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手续买卖双方在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材料交给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7、付清余款完成交易买方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交房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水费、煤气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有线费用等)后交易完成。

第1种观点: 房屋产权交换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交换,按照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和交换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差价结算的行为。产权交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式反映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也就是说,异地或原地重建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交换后拥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无论是住宅还是非住宅,都可以采用产权交换的方式,但非公益性住宅的附属物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的,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所有权登记。【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产权置换是指自身原有产权房屋与其他产权房屋进行互换。目前大多数房屋产权置换发生在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实生活中有产权置换和产权调换两种协议,表面上看,协议的内容都是产权调换,但是协议形式不同,所获得的保障程度也是不同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用房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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